法制网讯 记者朱宁宁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获悉,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全力推进该数据库建设工程,力争尽早实现数据库资源共享利用。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完成第一期建设任务,实现现行有效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的入库工作。此外,还将协调研究国际条约、港澳法律等数据资源的入库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还在会上透露了二期工作目标,即将现行有效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纳入该数据库,并实现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演变过程数据化,争取实现党规军法以及司法案判例等数据共享,提升数据库智能化水平,实现即时更新。
一直以来,不少地方和部门纷纷提出,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步伐,并开发智能化的检索功能,以便为地方提供准确的上位法依据。同时,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当中,能够有条文比对功能,为审查环节提供支持。随着各省区市信息平台的建成和拓展使用,一些地方也正在同步建设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高度重视,于2017年11月30日正式启动数据库建设,并与拥有丰富立法数据资源的国家图书馆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数据库建成后,将首先提供给地方人大共享使用。
截至2016年12月底,自1979年有省级立法权以来,地方制定的10244件地方性法规已全部报备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此之后制定的每一件地方性法规,也都会在法定期限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截至2017年11月30日,建国以来我国所有现行有效的755件国务院行政法规和710件“两高”司法解释(其中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668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42件)也已全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报备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实现日常电子报备。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省级人大启动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并实现与全国人大数据库的联网对接,实现互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两个数据库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张勇指出,两个数据库中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应该是一致的。如果有不一致,就说明有问题。因此,各地应认真做好地方政府规章的梳理和电子报备工作,为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二期建设打好基础。另一方面,省级数据库的建设对地方法治建设也会发挥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