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地新增确诊病例,为常态化防控带来不小的压力。为做好秋冬疫情防控工作,已有地方发布通知,提前放寒假。
12月10日,黑龙江省东宁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随后,哈尔滨市教育局出台通知:根据疫情形势,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在元旦前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学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寒假。
不过,也有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表示,目前没有接到寒假放假时间有变的通知。
教育部此前通知:“错峰”放寒假!
12月2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
高校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
要在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适时发布本地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