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男,桃源县沙坪镇芦花社区人,6月14日,因在微信群组传播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
陈某某,男,桃源县马鬃岭镇兴街村人,6月14日,因在微信群组传播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
郭某某,女,桃源县盘塘镇黄叶岗村人,6月17日,因在微信群组传播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3日。
以上三人,在相关微信群组中发布内容为某人在茶楼自缢身亡的视频,并在微信群组中散布该视频中的当事人系我县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的谣言,引发热议。桃源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该视频内容发生地非我县,视频中当事人非我县工作人员。
据三人交待,他(她)们在网上发现相关视频后,未经核实,就转发到各自微信群组,并散布该视频发生地为我县某茶楼、当事人为我县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的谣言,该谣言被大量转发,让广大网民误认为该视频发生地系我县、当事人为我县工作人员,在网上造成了较大不良影响,破坏了我县良好的网络生态。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随意编造谣言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网络社会环境,对蓄意制造谣言、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