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6日《经济日报》报道,近几天,各省陆续公布高考成绩,学子们忙着报考事宜。一则旧谣言在网上流传:某考生因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高校拒绝录取。虽辟谣多次,但总有人相信。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专家指出:“父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是对“老赖”实施的惩戒性措施,但“处处”并不包括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不过,在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的语境下,诸如上高价私立学校、贵族学校、参与海外游学等,则可能是被限制的。因而,对“父母失信影响子女上学”需有精准的解读和辟谣。
“一人做事一人当”。法律虽然赋予了父母抚养子女成长、保障子女受教育权利的监护人责任,但子女的人格及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各种权益,是独立并受法律保护的。父母因是“老赖”而受到包括限制高消费在内的惩戒,相关处罚通常情况下不会牵涉或殃及到孩子。当然,也有特殊情况。
根据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当父母在被采取了限制消费的措施后,其禁止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中包括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规定的重点在于家长的“高消费”,因为孩子就读此类学校的费用一般是由其父母承担的,若其父母失信爽约、欠债不还,却拿出不菲的费用供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显然不合情理,这对被侵权的受害者来说也有失公平,更有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些人传播“父母失信影响子女上学”的说法,其实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误读。及时澄清误解,消除公众疑虑,十分必要。一方面,要通过普法让更多懂法,具备抵御相关谣言的能力,另一方面,要防止类似谣言的传播和误导,造成一些地方出现歧视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进而影响其受教育权利的行为。
向社会传导“诚信畅行、失信受限”的信号,意义重大。但不能让误读折损法律法规的善意,影响诚信建设,更要避免谣言伤及诸多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